95%的酒精是不是危化品?75%呢?
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,我们去NRCC上查一下
按照目录,酒精溶液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,
但是高浓度的,酒精的GHS警示词,和无水乙醇是一样的
闪点,英文是Flash point,是可燃性液体贮存、运输和使用的一个安全指标,同时也是可燃性液体的挥发性指标。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,使用某种点火源造成液体汽化而着火的最低温度。闪燃是液体表面产生足够的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燃性气体时,遇火源产生短暂的火光,发生一闪即灭的现象,这种现象叫做闪燃。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闪点。
无水乙醇的闪点是13度
找到一份20-30浓度的乙醇溶液的
闪点24度
说明百分之75%以上的酒精闪点肯定低于23度,GSH警示词,肯定为危险。
按照GSH标准,白酒是否应该在瓶身上标注
找到一份75%酒精的SDS资料
按照GSH应该归类H225;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汽
按照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(GB13690-2009)属于中闪点液体
现在遇到一个问题:
不在危化品目录里面的低闪点液体算不算危化品?
循着这个问题:
我找到了:
根据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版)实施指南(试行)的通知》(安监总厅管三〔2015〕80号)第七条化学品只要满足《目录》中序号第2828项闪点判定标准即属于第2828项危险化学品。75%酒精属于类别2
原文链接是
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版)实施指南(试行)的通知》
所以75%的酒精是在危化品目录里面的。
被NRCC误导 了?
还有几个问题:53%的茅台是属于目录2828项里面类别2或者类别3吗?
为啥可以没有标识?
类别2:到底属于什么级别需要怎样的措施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