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湿巾的分类与管理
(已更新)
你打开百度搜索湿巾,湿巾品种繁多,从其功能分类可分为清洁、卫生、消毒三大类。目前,各大医院都在使用湿巾,尤其是消毒湿巾,广泛用于医疗机构仪器设备等物体表面的消毒,那么消毒湿巾是否归属于消毒产品呢?
且看相关规定
根据《消毒产品分类目录》湿巾与卫生湿巾属于皮肤、粘膜卫生用品,顾名思义用于人体。
《湿巾》(GB/T 27728-2011)将湿巾分为人体用湿巾和物体用湿巾两大类,人体用湿巾包括普通湿巾和卫生湿巾;物体用湿巾包括厨具用湿巾、卫具用湿巾和其他用途湿巾。这里的人体用湿巾即是属于消毒产品范畴的湿巾与卫生湿巾。根据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》要求,湿巾、卫生湿巾首次上市前,应进行卫生安全评价,并将报告向卫生计生部门备案(下同)。
《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》(WS/T 511-2016)将消毒湿巾定义为:以非织造布、织物、无尘纸或其他原料为载体,纯化水为生产用水,适量添加消毒剂等原料,制成具有清洁与消毒作用的产品,适用于人体、一般物体表面、医疗器械表面及其他物体表面。根据定义,消毒湿巾不属于抗抑菌制剂,应属于载体消毒剂,但不在《消毒产品分类目录》消毒剂之列,目前未纳入消毒产品管理范畴,无法通过卫生计生部门备案。
《卫生湿巾卫生要求》(WS 575—2017)将卫生湿巾定义为:以非织造布、织物、木桨复合布、木桨纸为载体,适量添加生产用水和消毒液等原材料,对处理对象(如手、皮肤、黏膜及普通物体表面)具有清洁杀菌作用的湿巾。该标准扩大了卫生湿巾的范围,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,目前普通物体表面的卫生湿巾还未纳入备案管理。
(图为某医疗机构使用的某品牌消毒湿巾)
综合上述,根据《卫生湿巾卫生要求》(WS 575—2017),用于物体表面具体有清洁杀菌作用的湿巾可归为卫生湿巾,按照消毒产品相关要求管理。虽然《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》(WS/T 511-2016)提出了消毒湿巾概念及适用范围,而规范为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,目前国家卫计委仍未出台将消毒湿巾纳入消毒产品管理的规定,因此消毒湿巾上市前不需要按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》要求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及备案。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囊袋扩张环等158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》(国食药监械【2012】241号)提到消毒湿巾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,而其他载体类消毒剂如含有酒精、碘酒或碘伏的棉棒、棉球一般为医疗器械。因此,消毒湿巾既不是消毒产品也不是医疗器械。
2017年以来,国家卫计委出台了多部关于消毒隔离的技术规范,均提出了先清洗后消毒的原则,在此,笔者不建议医疗机构仅使用消毒湿巾对物体表面进行消毒,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未明确的前提下,可作为消毒前的清洁环节使用,物体表面的卫生标准及监测应按照《医院消毒卫生标准》(GB 15982-2012)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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