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院内洗手液要写开启日期吗?
编辑:清修 禅定爱·多多
洗手液到底要不要写上开启日期?
无论是在各感控群/公众号里,还是在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上,总会听到老师们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,部分专家在进行督查指导时也是模棱两可,各地执行也各有不一,作者查阅相关指南规范,尝试解析这个问题。
首先要知道洗手的定义的是什么
其次需要知道洗手液的分类
通过目前的国标和行业标准查询,分为洗手液和特种洗手液。
从洗手液的定义看,洗手液主要用于清洁,特种洗手液兼具清洁及抗菌、抑菌功能。根据GB19877.1-2005的规定,抗(抑)菌洗手液即属于特种洗手液。
同样,无论是2009年还是2017年的关于洗手的定义,本质意义是去除皮肤污垢、碎屑和微生物。是物理性的离开,而不是化学性的杀灭,这个从卫生手消毒的定义即可看出。
卫生手消毒:医务人员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,以减少手部暂居菌的过程
就临床使用而言,洗手的作用是清洁,不需要达到消毒的效果,选用一般洗手液是符合要求的。
但是在工作中,使用洗手液需要区分其是化妆品还是消毒剂。
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》在附件分类中将消毒分为:消毒剂、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。
卫生用品
……(七) 抗(抑)菌制剂(栓剂、皂剂除外)(注明具体剂型)。
所以抗(抑)菌并不属于手消毒剂的分类!!
卫生许可证号标准为:卫消证字号。购进前需要厂家提供消毒产品卫生评价报告,具体要求见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》(WS628-2018)。
而肥皂(香皂)是不是化妆品呢?
按照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2015年 第265号):具有抗菌、抑菌功能的特种洗手液、特种沐浴剂,香皂和其他齿用产品不在发证范围。同时,按照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》和《消毒产品分类目录》要求,皂类(肥皂/香皂或抗菌皂)也不是属于消毒产品。
所以结论是:
普通洗手液,在保质期内有效含量不低于成品标示有效含量的下限值使用即可,没有开启后有效时间的要求。
抗(抑)菌洗手液属于消毒产品中的卫生产品,不能按照《手消毒剂卫生要求》规定时间执行,也没有开启后有效时间的要求。
至于肥皂(香皂),回家用吧。
✨来源:
作者丨臧金成 洛阳市中心医院
责编丨黄小强 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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