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重要通知】关于审查《艾叶足浴粉包》等4项团体标准的通知
各位委员:
根据《山东省化妆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山东省化妆品行业协会组织有关单位完成了《艾叶足浴粉包》《化妆品物料供应商遴选及管理工作规范》《皮肤管理师 职业技能星级评价规范》《化妆品用原料 海藻酸钠》等4项团体标准的立项、起草、征求意见和专家审查工作,现将上述团体标准报批材料送各位委员进行审查。
请各委员对附件中的团体标准报批材料进行审查,对《艾叶足浴粉包》《化妆品物料供应商遴选及管理工作规范》《皮肤管理师 职业技能星级评价规范》《化妆品用原料 海藻酸钠》等4项团体标准发布事项进行意见表决(见下表),如同意则在相应表格内打√,如不同意打×并说明理由,请各位委员审查后,务必于12月19日前将回执意见发送至以下邮箱,逾期未回复,视为同意批准发布。
联系方式:
山东省化妆品行业协会
联系人:路桂英、18678894988
邮箱:hzphy0531@163.com
附件:团体标准决策委员会表决意见回执表
山东省化妆品行业协会
2024年12月16日